我推论女主喜欢我[穿书]_第26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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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6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“我以前,养过一只猫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寇霜有些跟不上节奏,说:“诶?什么?”

    ??“野猫,养在马路边,想起来了就去喂食。还好猫挺喜欢我的,到后来我一吹哨子,它就过来了。这哨子就是我当时用来召唤它用的。”

    ??“那后来呢?”

    ??“后来?”流浪女笑了一下,说:“后来这猫不见了,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。”

    ??“然后呢?”寇霜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??“实在太喜欢那只猫了,所以我就变成了它,在它生活的地方生活,想知道它看到的是什么样的世界,也想知道……它是被什么人捉走了。”

    ??“捉走?”寇霜好奇问:“这年头,还有捉猫的么?可能是被动物保护组织收养了吧,你可以去那些地方看一看。”

    ??寇霜真心实意地提意见,流浪女却只是扯起一半嘴角笑了一下,说:“因为有人看见它的同伴被捉走了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寇霜有些语塞,只能转移了话题问:“这个哨子就是你唤猫的么?现在猫不在了,你也不能用哨子来唤人啊。这么多小孩子,都是没有亲人的么?你为什么不把他们送到福利院去?”

    ??“你有没有注意过一件事情。”流浪女打断了她,直勾勾地看着她,眼神里写满严肃。

    ??“什么?”

    ??“市里最近越来越干净了。”

    ??“对啊,涂鸦节嘛,应景。”寇霜指了指身后的巨幅犬夜叉。

    ??“你用涂鸦掩盖不可见人的顽固污渍,是不是也有人在处理人类中的垃圾?”

    ??“诶?”寇霜愣了愣,说: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??“最近在市里,你看见过别的流浪汉么?”流浪女语气冰冷,问出了一个寇霜完全没有思考过的问题。她脸上挂着一个半嘲讽半森然的笑容,一口白牙形似月亮,叫人瘆得慌。

    ??寇霜愣了一下,在刺骨的江风里,不小心被对方牵引了思路。

    ??流浪汉……?自己这几天在城市的角落里徘徊,还真的很少看到流浪汉,不提根本不会想起来。

    ??除了流浪女和这一群小孩子,就只有那个在公司楼下抢颜料的流浪汉了吧。这件事有什么奇怪的么?寇霜张了张嘴,刚刚想问流浪女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,回过神来却发现对方已经不见了。

    ??桥体外边还在下雨,也不知道对方怎么离开的。

    ??寇霜喊了几声“喂”,没得到回应。对方应该是真的走了,而不是躲起来了。寇霜叹了口气一回头,却发现自己放在角落里的雨伞不见了。

    ??寇霜:……

    ??第28章 赶尸

    ??周末来临, 两位姑娘最后还真的决定做菜给郑风林吃, 因为郑风林在三人微信群里不小心抱怨了一句外卖, 说太油腻了,胃里只怕全是地沟油。

    ??寇霜手快, 问:【不然我们做饭给你吃, 你出菜钱就好了。】

    ??郑风林没客气, 回了条语气欢快的语音:“那好呀!我还从来没有吃过家里的饭呢!”

    ??寇霜注意到“家里的饭”这个用词,又想到郑风林的身世,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??局里最近建了好几栋新宿舍, 基本上分给了郑风林这样没有成家立业的小年轻。条件还不错, 家电齐全, 就连厨房也有,竟然还摆了好一些瓶瓶罐罐,应该都是郑风林买的。

    ??两人做菜做到一半的时候,郑风林打了个电话,有些迟疑地问:“饭菜买得够不够?我这边可能要带一个人……”

    ??“同事么?分量够的, 我们还打算走之前给你做几个菜,你热一热明天吃呢。”寇霜回答。

    ??郑风林的语气有些犹豫, 说:“不是同事……到时候到了就知道了。我升职还要麻烦你们做饭, 真是太麻烦了。”

    ??“不会。”寇霜笑着挂了电话。

    ??饭菜终于全部出炉的时候,郑风林和一个年轻男人出现了。

    ??郑风林对宋暮雪和寇霜介绍:“这是小胡子,来蹭一顿饭。”

    ??寇霜将目光投向小胡子,发现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,形容举止有些贼眉鼠眼, 让人不太舒服。最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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